荣隆镇英雄雕塑设计征集结果公示
为深入传承英雄文化、弘扬英雄精神,打造“英雄故里・山水荣隆”文化具象载体与精神地标,荣隆镇人民政府于此前启动英雄雕塑设计公开征集活动。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现将征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征集活动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活动以“传承英雄文化、弘扬英雄精神”为主题,面向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及团体征集符合要求的雕塑设计方案。征集作品需聚焦吕玉久、张培爵、潘鸿志三位荣隆镇标志性英雄人物,适配隆兴湿地公园户外公共空间环境,设计高度控制在7.9米-9.1米之间,与现有基座(长5.3米、宽5.1米、高1.5米)形成视觉平衡,并满足抗风、抗震、抗腐蚀等技术标准。征集活动截止至11月30日,期间共收到成都飞逸雕塑、四川龙之风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弘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三家单位的投稿作品。
二、评审过程及结果
荣隆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专业评审。鉴于本次投稿数量有限,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考量设计创意、英雄元素融入、环境适配性、技术可行性等核心指标,确定三家单位作品均符合入选标准;其中,四川龙之风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因充分诠释荣隆英雄文化内涵、视觉呈现庄重且具冲击力、技术方案成熟可行,被评定为最终中选方案。
(一)入选作品名单
成都飞逸雕塑壁画艺术有限公司方案:
《荣昌三英:跨越时代的精神丰碑》群雕设计方案四川龙之风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荣隆精神》主题雕塑创作设计方案二成都弘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红色记忆・精神之维》雕塑设计方案
(二)最终中选名单
四川龙之风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荣隆精神》主题雕塑创作设计方案二
三、奖励发放及后续要求
(一)创作补贴发放
上述入选单位每人将获得2000元创作补贴,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单位银行卡账号(含开户行、账户名、账号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845144702@qq.com,邮件主题注明“荣隆镇英雄雕塑入选补贴+单位名称”,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中选方案后续工作
最终中选单位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设计图(含吕玉久、张培爵、潘鸿志人物细节图、整体结构细节图)及施工图(含材料清单、施工步骤),按时完成相关资料提交后将获得30000元设计奖励,并需负责后期雕塑制作的技术指导工作,配合荣隆镇人民政府完成方案优化及施工落地。
四、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荣隆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匿名反馈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荣隆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6551004
电子邮箱:845144702@qq.com
五、其他说明
所有入选及中选作品均经评审委员会核查,确认符合原创性要求,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英雄人物形象设计符合准确性与严肃性规范。
最终中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归荣隆镇人民政府所有,征集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方案细节进行调整优化,中选单位需在工期内配合完成方案修改完善,同时配合施工方做好制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归荣隆镇人民政府所有。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作品展示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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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32021402002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