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晋韵”标识、宣传语、IP形象征集令
“清风晋韵”是山西省纪委监委倾力打造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目前已开展微视频作品展映、读书会等系列活动。“清风”寓意清廉之风、正气浩然,“晋韵”体现山西文化厚重,源远流长、一脉相承。该品牌是山西省深入挖掘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洁理念,充分运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成果,以塑造“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为目标,持续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塑造品牌形象、更好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清风晋韵”标识(Logo)、宣传语(Slogan)及IP形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1.“清风晋韵”廉洁文化品牌标识(Logo):要求创意独特,表达准确,具有较强的视觉识别性,富有形式美感,体现“清风晋韵”文化内涵。
2.“清风晋韵”廉洁文化品牌宣传语(Slogan):要求简洁明了,朗朗上口,体现“清风晋韵”内涵,便于网络传播,鼓励多样化创意表达。
3.“清风晋韵”廉洁文化品牌IP形象:要求生动形象地传达“清风晋韵”内涵,造型新颖、独特、美观、大方,没有歧义,富有创造力且易于识别。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放,个人、团队及专业机构均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可以任选标识、宣传语、IP形象其中的某项,也可以包括全部项目。
2.请将投稿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XQFJY2025@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清风晋韵标识(宣传语、IP形象)+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文件较大时可打包上传百度网盘,将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因链接失效导致作品无法评审的,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同一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联系人:李水清
联系电话:
五、评选与奖励
1.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将依据创意性、文化契合度、传播适用性、原创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2.主办单位将向被采纳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被采纳作品将公开发布,并用于“清风晋韵”品牌的相关活动和产品,其创作者或创作单位代表将被邀请参加“清风晋韵”有关活动。
六、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剽窃、抄袭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且未授权第三方使用;其内容不得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侵犯。如因作品存在权利瑕疵引发纠纷,投稿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方在收到有效权利主张后,有权暂停使用相关作品,并通知投稿人处理;若确属侵权,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被采纳资格,并追回已授予的权利。
2.投稿作品内容页中的全部字体、图案,须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问题(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投稿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若在活动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主办方与被采纳作品创作者将签署《著作权协议》,协议中关于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范围、相关权益等具体事宜,由双方根据品牌公益属性及创作者合理诉求另行协商确定。
4.未经主办方允许,投稿人不得擅自以“清风晋韵”品牌名义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商业性使用,不得误导公众将投稿作品视为“清风晋韵”品牌标识。
5.本活动为公益性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以山西省纪委监委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7.其他补充细则待产生被采纳作品后另行约定。
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8日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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