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启动报名
大赛简介
为浙江省“新春第一会”精神,加快培育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24年我市将举办第十二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详见公告如下:
参赛领域
泛半导体、储能、生命健康、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智能制造、电子信息
参赛对象及资格条件
1.领衔人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内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可实施产业化。
3.一般应具备2-5名核心成员(至少2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且项目落地后全职入职企业),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此前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4.领衔人在我市创办企业须在1年以内(2023年3月1日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或尚未在我市创办企业,领衔人或核心成员1或2中一人应为企业法人。
5.领衔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控人),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率一般不低于50%,其中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以上(获奖项目签署落地协议前无法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再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尚未注册登记的,原则上要求入选后6个月内按照上述条件完成企业注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6.领衔人和核心成员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非华裔海外人才可放宽至65周各
大赛分组
初创组:项目处于研发或小试阶段,入选后第二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内。
成长组:项目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入选后第二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入选后第一年投资超1000万元,且前三年总投资超4000万元的,可视作成长期项目入成长组。
大赛流程
报名
即日起至8月
符合条件人才/项目,联系工作人员获取报名材料
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
各办赛单位对赛区内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初赛名单。
初赛
8月31日前
各办赛单位举办初赛,确定入围决赛名单。
决赛
9月30日前
采取现场项目路演及提问答辩的形式进行,初创组和成长组分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大赛组委会可根据项目实际申报及评审情况增减相应奖项数量)。决赛时间和方式可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相应调整。
初赛安排
支持奖励
创业项目资助
对获奖并注册落户海宁的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分别对应给予最高500万元和800万元(含股权投资)的创业项目资助。
创业综合资助
给予空间场地补助、金融贷款贴息、产品销售补贴、政策性担保、上市奖励等全生命周期的创业政策服务。
人才层次升级奖励
获奖项目将同时推荐申报“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对入选“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等上级人才计划的,根据评审结果就高给予创业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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